大学生李某某涉嫌“两卡”案件而犯罪,当场落泪并真心忏悔。马尾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严守法律底线并注重发挥法律的教育挽救作用,为开展相对不捕的决定展开多元化考量:一是综合分析案情。李某某在明知他人不正当得利资金需要走账的情况下,使用其名下银行卡为他人走账,收取转账金额2%-3%的手续费,其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承办检察官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深,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和成长性。二是深入调查背景。检察官第一时间同其所在学校辅导员联系,多次同校方积极开展沟通,送达李某某在校证明,并证实李某某在校并无不良表现。三是引导积极退赃。检察官积极协调犯罪嫌疑人家属代为退赃,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也提供从轻处罚有利条件。四是常态教育宣传。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最终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捕决定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将情况反馈给学校,建议校方持续注重在校大学生警示教育工作和法律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