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公司权限而经手属于公司账户的财物觉得心动?打住!公司账户财物系公司所有,而非经手则有权限,私自将其用作个人用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构成盗窃罪,需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
就有一名公司客服即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欠下网络贷款,在纠结还贷问题时对流转的公司财物收款金额动了贪念,多次存留侥幸心理将收取的客户款项用作个人还款,且实际上公司并未授权其管理公司收款,因此其触犯盗窃罪,让我们走进详细案情。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系福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马尾分公司的客服人员。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未经公司授权私自使用公司提供给其的客服微信收取公司客户的订餐费,同时林某某将自己名下中国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绑定到公司提供的客服微信上提现订餐费,另外林某某使用公司的提供的客服微信用于自己日常开销。经统计,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使用公司提供的客服微信盗取公司客户订餐费共计389234.93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到案后表示,当时因为欠下网络贷款而对经手财物起贪念,存有侥幸心理而多次作案感到懊悔,自愿表示认罪认罚。目前,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其多次作案,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较为恶劣,已经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检察官提醒您,公司员工若有经手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职责,应尽到妥善管理义务,需明晰其系公司财产而非个人财产,轻易将其占有或占用以满足个人目的将构成盗窃或侵占,请“手下留情”克制转移行为,始终保持客观理智,切勿动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