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为打造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品牌,深化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模式,在马尾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马尾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团区委、区教育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6家单位共同筹建的“马尾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正式揭牌开幕,这是马尾区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区委政法委书记郑是平、福州市中院少年庭、福州市检察院未检办等单位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阳光学院师生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该中心位于马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展区面积为240余平方米,主要通过“志存高远、阳光快乐;法立方圆、雨润青春;法度之戒、悔不当初;自我保护、远离伤害;未检花开、与法同行”等五个部分的展示,以图文并茂、释法说理的方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直观形象地感受法律文化,从心灵上接受法治洗礼,使他们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下一步,马尾区检察院将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持续开展全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现“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教育模式,将普法教育系统化、以案说法形象化、观护帮教科学化,不断拓展教育渠道、丰富教育载体、提升教育效果,确保法治教育多元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通讯员: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榕马政 胡敏敏、黄冰 0591-6315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