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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呵护海洋蓝,守护马尾最美海岸线——马尾区检察院启动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工作
时间:2019-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最高检关于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指示精神,4月2日,马尾区检察院联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马江海事处、马尾区农业农村局、马尾区交通局等8家单位正式启动“守护马尾最美海岸线”专项行动。马尾区副区长张发春、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丁璇、福州市海事局副局长林晨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在仪式上,丁璇检察长强调:

  马尾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优势。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把贯彻检察机关守护海洋的重大工作部署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守护马尾最美海岸线”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作为服务和保障马尾区经济社会创新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旨在通过把“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充分融入到守护海洋的工作中,为维护马尾海洋生态安全构筑一道牢固的司法屏障。

  仪式后,各单位在闽江流域马尾、长乐段开展了海上联合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垃圾污染、非法捕捞等问题。

  近期,马尾区检察院召开“守护海洋”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根据活动实施方案,马尾区检察院将紧密结合自贸区福州片区“加快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派驻自贸区福州片区检察室为依托,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推动形成海洋刑事犯罪打击、海洋执法监督、海洋公益诉讼和参与海洋综合治理的“四位一体”守护海洋工作格局。

  一、严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刑事犯罪

  (1)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依法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海洋环境污染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

  (2)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开展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二、统筹推进海洋生态检察监督工作

  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以“守护自贸区福州片区最美海岸线”为主题,对接海洋渔业部门的碧海、蓝剑专项行动、海警的海盾、环保部门的清水蓝天净土等专项行动,结合区内案发趋势及特点,围绕闽江口海域非法盗采海砂、陆源污水排海、养殖业近岸污染及滥伐海岸线周边防风固沙林等重点问题,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构筑海洋生态治理立体防护体系

  (1)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在继续推行养鱼治污、增殖放流、补植护绿的基础上,探索创新涉海涉渔生态修复的手段和路径,推动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促进海岸线、海岛、海湾等生态系统的有效修复。

  (2)定期开展海洋生态保护法治教育活动。在“世界海洋日”、“国际净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志愿者服务队等社会团体,结合办理典型案例,针对海洋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法律需求,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深化河长办派驻检察联络机制。针对自贸区处于闽江河海交接处的地理特点,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协同河长办、湖长办成员单位就河湖污染入海及危险品泄露相关问题开展联合督查整改,最大限度避免海域输入性污染。

  四、凝聚保护海洋生态资源工作合力

  (1)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民事行政生态检察部门要与本院涉及审查逮捕、公诉、案件管理的部门加强联系,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2)加强与海洋渔政、海关缉私、海警等行政部门的联系与协作,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合会议等机制。

  (3)加强与仓山区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的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组成护卫自贸区福州片区海岸线生态检察联盟。形成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协办等协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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