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检察室。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138号;联系电话:0591-6315100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同级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