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共填报重大事项4件。
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坚持“有问必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推动记录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季度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检务督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