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启新程,法治护航少年行。新学期伊始,马尾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带着专属未成年人的法治开学第一课来啦!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落地施行,这部与同学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为守则”,既为青春撑起法治保护伞,也为言行划定法律高压线。
校园欺凌,绝非“玩笑打闹”
初中生小王多次在校园内殴打、辱骂同学,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还在放学后纠集朋友对同学进行围堵恐吓,导致受害同学出现心理问题、不敢再来上学。
新法明确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学校未及时干预、处置严重欺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检察官提醒:玩笑有度,欺凌违法。不做施暴者、不做旁观者、不做受害者,遭遇欺凌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年龄不是挡箭牌,违法必担责
15岁的小李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虽未满16周岁,但因其在一年内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小钱执行行政拘留。
很多同学误以为“年纪小,违法也没事”,新法彻底终结这个错误想法:
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违法或初次违法情节严重,依法执行拘留;
16-18周岁未成年人,初次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样执行拘留;
不满14周岁虽不予处罚,但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
检察官提醒:法律保护少年的你,但绝不庇护违法行为!一时冲动留下的违法记录,会影响升学、参军、就业,切莫因年少无知追悔莫及!
加码特殊保护,筑牢安全防线
某KTV因生意不佳,为提高营业额,于是在网络上招募未成年女性,为顾客提供陪唱、喝酒、聊天等服务,按场次收费并从中抽成牟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款,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的,最高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此外,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物品或是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也会依法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拒绝陌生诱惑,远离不良场所,遇到胁迫、诱骗、侵害,立即拨打110报警,法律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法治副校长寄语
青春有梦,法律护航;成长有路,底线不逾。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束缚成长的枷锁,而是守护青春的铠甲。新学期,愿每一位同学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明辨是非、敬畏法律,理性化解矛盾,勇敢维护权益,远离不良行为,在法治阳光下向阳生长、逐梦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