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19时50分许,被申请人刘某某母亲王某某携家人到福州市马尾区某小区广场观看马戏团表演。因琐事与申请人邱某某发生争吵后演变成肢体冲突,刘某某到场看到母亲王某某倒地后,随即与邱某某发生扭打,致邱某某肋骨、胸部多处骨折。经鉴定,邱某某损伤属于轻伤一级。
检察释法 调解说情
案发后,办案机关先后两次对刘某某与邱某某组织调解,因双方调解意愿、赔偿金额差距较大等原因,均未成功。马尾区检察院“马善救调”工作室接到线索后,迅速查阅证据,对双方纠纷原因、家庭情况、和解可能等展开分析。在确认该案系因细小摩擦引发的轻微矛盾、有较大的和解可能性后,与区综治中心对接,一方面配合被申请人刘某某聘请律师对刘某某进行释法说理,释明法律化解矛盾的初心及目的,提高刘某某一方的和解意愿,同时由全国道德模范、省市级“身边好人”任特邀调解员与邱某某探讨中华情谊,以情助法,化解邱某某抗拒排斥心理。
最终用了50分钟时间化解了长达6个月的“马戏纷争”,以向“善”的力量助力矛盾化解。双方以赔偿金额2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邱某某对刘某某伤害行为表示谅解,矛盾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马尾区综治中心落地后,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派员入驻,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专业优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登记受理、分类流转、跟踪督办、反馈回访等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促进矛盾就地依法化解,打造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32件,回复答复率达100%,开展检调对接案件3件,促成调解金额64.6万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