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马“尚”普法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阳光监督+教育诫勉”让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时间:2023-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以公开透明和优化司法资源助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11月9日,马尾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兆茀主持召开检察听证会,对俞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区政协委员、律师、公司经理等听证员3名以及公安经办、值班律师共同参与。

一、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就案论案”释法说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审查意见,并提出拟不起诉的理由及依据,对听证员所提出问题进行逐一解释,检务督察专员、公安经办、值班律师充分阐明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情况的相关分析,犯罪嫌疑人俞某某真诚悔罪,表达认错反思态度。

二、综合研判案件情况,“善听善思”汲取意见

经讨论,听证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俞某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申请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接受考察,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且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和社会危害可能性较低,检察机关用“专业性”和“善意性”考虑案件的综合影响并良好化解矛盾纠纷、息诉息访,一致同意对俞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三、积极推进教育惩戒,“增勉增训”指引发展

“通过此次严谨的司法流程、听证员的亲自在场见证,你应当明白司法的严肃性以及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做事前要想到社会上伦理、道德、法律的约束,突破底线就会受到惩戒。希望今后你在社区工作的时候能够以自己的案例现身说法,做好法治宣传,多宣扬党和国家法律‘宽严相济’及‘有温度’的司法政策,多做善事,参与社区有关民事纠纷的化解,深刻吸取教训,为社会多做有益之事。”

检察长深刻的释法说理、教育惩戒,让犯罪嫌疑人俞某某明白自身行为的错误以及今后所肩负的使命担当。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明白对他人及社会的危害,今后会吸取教训,沉着冷静处事、多做善事,以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以自己的力量在社会中推进纠纷化解、参与法治宣传、传达政策……”

“条条道路本宽敞,因纠纷而显狭小。”本案因小小的行车过路问题引发,如果当时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就不会发生。遇事要遵纪守法、冷静处理,采取公权力救济,避免激化矛盾,勿用“拳头棍棒”展现强势,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干戈为玉帛。切莫因“一时冲动”“临时起意”“激情愤懑”等一过激行为而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每位公民行事在心中要拿稳道德的“戒尺”、多念法律的“紧箍咒”,言行举止“三思而后行”,善作善成,涵养个人美德和社会公德。

通过“阳光监督”增加群众参与度,汲取人民群众的宝贵意见,善于倾听、善于反馈,展现廉洁、规范办案的检察担当,旨在让民意注入检察办案过程,提升办案透明度,推进阳光司法,实现“严抓严打”和“司法善意”相融合。


本院概况
马检简介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阳光检务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律师预约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网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检察新媒体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版权所有: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闽ICP备2024041357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