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2022年1月 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并且规定每年的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我是马尾区检察院善良的检察官,名叫马良,也是三国时期蜀汉那个神笔马良,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依法”带娃,现在为大家“话”一下《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缺位监护人将受训诫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
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里、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各种方式方法;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分居、离异等情形家庭须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委托照护扥情形下,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后果;
进一步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防止家庭暴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这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不仅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