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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速办,醉驾案件办理步入“快车道”
时间:2024-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3年12月28日,“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开始施行。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在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应当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在立案侦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案件速览】

2024年1月29日凌晨,黄某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至机场高速福州东收费站进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马尾区公安局于当日对黄某某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

根据“两高两部”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黄某某系被当场查获且自愿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马尾区检察院依法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于2024年2月20日对黄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2024年2月26日,马尾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认定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公、检、法三家通力协作,构筑醉酒危险驾驶办理的“快车道”,为在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提速保质,为醉驾案件一键加速,在30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有效提高诉讼效率,促进高质效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

下一步,马尾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研讨沟通,维持紧密协作,深入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共同打造醉驾案件“快速办理”常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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