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尾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帖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后已获判决。
据悉,福州某码头上多次存放运载的玉米粒,此次货方经过清单核算数量时发现明显不对劲,遂开展调查……涉案人终得以落网,而作案时间之长、作案人员之众让人瞠目结舌:涉案工人最高盗窃次数达30次,涉案盗窃玉米粒约为13吨!
2020年11月份至2022年11月份间,涉案人员利用在福州某码头做带揽工的契机,多次、长期且伙同周围工人将福州某作业区集装箱内“爆箱”漏出来的玉米用扫帚扫走,或者用手将集装箱内成袋的玉米包装破洞处掏出,随后分工合作使用预先准备好的大麻袋每次以十袋左右的形式进行统一打包,后涉案人员在凌晨等夜间时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1元/斤出售给他人用于饲养鸡鸭或售卖废品。
此前,涉案人员到案后已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真诚悔罪,积极进行退赃退赔弥补涉案导致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您,“捡漏”“薅羊毛”不是必然合法,有时即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怀有侥幸心理“一意孤行”终将被查获,收购来历不明的物品也是在帮助转移赃物、涉嫌违法犯罪,勿动贪念、取财有道、勿走“小惠小利之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