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尾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潘某甲、韩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由被害人家属举报,公安机关遂在马尾区亭江镇某村内解救出被害人刘某某、周某、龙某某、任某某等人,查获龙某等十余人,并在马尾区亭江镇某村民房附近一民房抓获被告人潘某甲、韩某某。
马尾区亭江镇该村一民房系“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的传销窝点,被告人潘某甲、韩某某二人系主任,管理该传销窝点,二人为实施传销违法活动,于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15日间,指使传销组织业务员葛某某、杨某甲、杨某乙、卢某某、杨某、潘某乙、王某某、潘某丙等人(均另案处理),通过禁止被害人自由出入、禁止与外界自由通讯、监控日常行动、威胁恐吓及对被害人以上课、聊天方式进行洗脑等方式,非法剥夺多名被害人人身自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