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们等了5年,赔偿款总算全部拿到了!”
近日,一起民事侵权类纠纷案件当事人来到马尾区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检察、执法为民、法亦有情、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干警手中。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蕴含着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若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马尾区检察院坚持精准监督与监督必要性相结合,按照市院部署的医保统筹基金专项监督依托数字检察数据模型,设定“医疗保险”“医保统筹基金”等关键字检索到罗某诉林某侵权纠纷的案件线索。
2018年10月,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了行人罗某,致使罗某倒地受伤后到医院治疗。罗某出院后将林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林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就医产生的全部费用,其中部分费用已由医保报销。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判决林某应赔偿罗某12万余元,但未支持医保报销款的赔偿诉请。
检察履职
马尾区检察院在掌握线索后,由院领导牵头,承办团队第一时间调取卷宗材料、依法审查并梳理案情,主动调取证据并向当事人核实后,认为该案错误地将医保统筹支付部分扣除,不仅减轻了侵权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决定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考虑到案件时间久远,林某至今仍拖欠7千余元赔偿款,双方矛盾尚未完全化解,直接提出监督意见并非最优选择。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多个角度积极开展释法说理,阐明医保基金的使用规定及违法报销医保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林某最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主动将拖欠已久的七千余元赔偿款及两万余元医保基金报销款一次性赔付给罗某。次日罗某也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向医保中心退赔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两万余元,挽回了医保统筹基金损失。
纠正个案并不是检察监督的终点
针对本案中医保统筹基金被违规报销后,医保局未能及时掌握情况,致使医保基金流失的问题,马尾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等手段开展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保基金损失的风险隐患。
检察官普法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其内容和本质来看均未含有为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之意,因此由侵权人导致且负责的情况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医保不予报销,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其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侵权人来承担,具体侵权责任则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来进行认定。